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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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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方面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扶持力度

时间:2014-03-17 来源: 人民网 作者:邹慧 张亮 王希骥
    人民网记者在两会期间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齐齐哈尔大学校长马立群。马立群对总理报告中“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支持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印象深刻。马立群委员建议:国家从机构管理、财政投入、分类引导、配套政策等六个方面出台政策鼓励、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马立群委员说,近年来,伴随着国家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的相继出台,各地的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在推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方面发展了重要作用。以齐齐哈尔市为例,截至2012年末,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4160个,入社土地面积1412万亩,其中规模经营面积426万亩,占全市规模经营面积31.7%﹔入社农户37.9万户,合作社成员人均增收1560元。

  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虽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向,但“政策效应”在合作社的发展历程中却占有很大比重,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合作社的发展数量和发展质量。调查发现,在国家层面就政策支持上目前尚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六个方面:一是对合作社的管理存在着政出多头的现象。各部门分别从自身业务角度出发制定政策,“散沙式”和“分割化”的支持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协调性。二是政策支持选择不平等。由于政府支持的规模偏好性和示范偏好性,导致很多扶大扶强不扶弱的打造典型示范社的支持方式出现。三是对合作社的支持缺少针对性,使支持很难发挥政策的最大效应。四是支持措施相对单一,缺乏对合作社支持措施的通盘考虑。五是对提升发展能力的支持政策欠缺,普遍存在缺乏科学规划,没有人才保障,科学管理跟不上,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六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的土地、税收、金融、保险、担保等配套政策不够协调,各项政策间存在相互掣肘的现象。

  马立群委员建议国家从六个方面出台政策鼓励、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明确管理机构。建议出台政策将农业部门作为合作社的领导机构和综合协调单位,由农业部门负责与其他部门进行政策衔接。把各部门政策进行有机整合,最大限度地按照合作社发展需要出台政策。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对合作社不同环节加以支持,防止不同部门之间政策的相互交叉而导致的政策低效。
 
  增加财政投入。建议适当降低单个合作社的补贴额,扩大财政补贴覆盖面。将一次性财政奖励变为多年持续性奖励,根据资金的使用效益,决定资金支持的方向与重点。

  建立分类引导机制。针对不同的合作社采取不同方式,对于普通农户组建的合作社重点帮助其提升经营能力,确保合作社产生经济效益,并帮助其完善相应制度。对于公司领办的和大户带动的合作社,重点在完善内部制度上提供支持,防止合作社被公司或大户控制,保障社员的权利。

    丰富支持手段。实行多元化支持,在项目建设、土地使用、税收减免、技术指导、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通过以奖代补、直接补助、贷款贴息、参股、担保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合作社发展。

  加强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能力、生产加工能力、营销拓展能力和信息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合作社科学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帮助合作社培养善经营、会技术、懂财务的人才,完善相应内部管理机制。引导合作社开展信息化建设,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
  科学制定配套政策。配套政策要前后一致、相互协调,不能出现一个政策被另一个政策束缚,一个政策被另一个政策弱化的现象,确保政策的科学性、扶持性和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