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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7-04-1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作者:

关于印发2017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桂农机推〔2017〕11号


有关市、县(市、区)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7〕24号)和自治区农机局《关于下达2017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桂农机科〔2017〕8号),2017年广西优势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进入启动阶段,为指导相关市县尤其是项目实施单位顺利开展好项目建设实施工作,我站制定了“2017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协助项目承担单位与实施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17年3月28日


2017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促进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运用,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突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应用瓶颈,为全面提升我区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提供典型技术模式和发展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考虑当地优势农作物的产业特点和机械化生产现状,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作为工作指导,合理地确定示范基地的建设重点和技术模式,确定在关键生产环节所需的技术与机具配套,坚持生态优先,统筹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


    ——坚持技术创新,探索出适宜的技术集成模式。积极引进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力强的新技术新机具,鼓励农机农艺相融合,认真开展对比试验,促进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实现农业生产农机化技术配套集成。


    ——坚持宣传培训,扩大示范效应。各级农机部门要及时总结示范基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典型与亮点,加强宣传推广。通过考察座谈、交流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以及借助大众媒体平台,推广先进经验,扩大示范效应。


    ——坚持上下共建,积极合作。在自治区农机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统筹协调,自治区、市、县(市、区)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建设目标


    突出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科技支撑、综合配套、机制创新“五大要素”,高标准规划、高科技支撑、高效益经营、高水平建设好玉米、马铃薯、花生、茶叶、水果等13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使其成为引领当地示范全区的现代农业生产样版基地、先进科技成果和现代农机装备的展示基地、培养农机技术人才与新型农民的实训基地,走出一条适合当地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实施方案制定


    县(市、区)农机局(农业局)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申报书,立足于出成效、出模式、出经验,按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1),于4月15日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以县(市、区)农机局(农业局)名义报市农机局(农委)审核,上报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农机局科教处备案。


    (二)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落实


    项目承担单位要结合项目实施需要,与实施单位、依托单位共同洽商,明确好分工。


    (三)基地建设规模


    玉米、马铃薯、花生、茶叶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示范区连片示范面积应达300亩以上;水果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示范区连片示范面积应达1000亩以上。其中核心区面积50亩以上。


    (四)开展技术对比试验


    项目承担单位与实施单位在核心区内选择自然条件基本相同的地块5~10亩以上,开展关键环节的机械化生产方式相关技术的对比试验,总结相应机械化技术的要点,探索出生产机械化最佳技术模式,向农民展示机械化技术增产增收的效果。


    (五)技术培训及宣传指导


    1.技术培训。项目承担单位要以示范基地为依托,通过召开现场演示会、印发宣传资料、开办技术培训班和科技入户等形式,对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充分发挥中心示范基地的技术优势和示范效应,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应用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培训人员150人次以上,印发宣传技术资料1000份以上。


    2.宣传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技术宣传。聘请农机、农业等行业专家、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指导,尽可能让农民理解和认识这项新技术的社会经济意义,并做好相关记录,收集好机具作业过程、现场效果对比等照片和录像资料。


    3.设置示范基础标识。项目实施单位要设立项目示范基地宣传标志牌。


    (六)项目资金使用严格规范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明确专人专项负责,切实按照各项目申报书(经审核的)和各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规范使用项目财政资金。


    (七)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展


    县(市、区)农机局(农业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季度向市农机局(农委)和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向“广西农机化信息网”、“广西农机推广信息网”投报工作动态信息,宣传农机推广工作成效。


    (八)做好项目材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工作


    项目实施中,项目承担单位与实施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各类工作记录、试验数据、财务票据等材料收集,保证项目验收材料齐全。同时,总结适宜本地生产特点、农机农艺融合的农机化作业最佳模式,编印相应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培训资料1套。《2017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材料汇总清单》(见附件2)。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机局(农委)、县(市、区)农机局(农业局)要充分认识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性,把示范基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示范基地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加强技术合作


    主动与农业、科研院校、农机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开展技术协作,引进推广适宜的机具配套,突破生产关键环节中的机械化应用瓶颈,促进农机农艺相融合。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项目县要加强培训农机专业技术人才,提高项目管理者、合作社社员、农民等人员的技术水平,特别要加强对关键技术岗位、机具操作人员的培训。


    附件:1.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样式)

          2.项目材料汇总清单


    附件1

(作物名称)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填制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制

2017年2月


    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主要列明示范基地建成后,基地以及辐射区所要达到的考核指标,包括技术和社会经济指标。


    三、建设内容


    (一)实施地点与规模


    项目基地以及辐射区的具体实施地点和规模。


    (二)实施内容


    1.明确主推技术


    在示范区实施的主体技术和辅助技术,包括技术内容、技术路线、机具配套及购置方案等。


    2.开展技术培训


    培训形式、内容、对象等。


    3.开展对比试验


    机械与人工对比试验内容、面积等。


    4.总结生产模式


    根据当地作物生产农机农艺融合特点,总结某个关键环节的技术要点、技术资料和机械化生产模式等。


    四、实施进度


    按照建设内容,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列出基地及其试验核心区、辐射区所开展机具购置运行、对比试验、宣传培训、现场演示及验收总结等工作计划(按时间进度结合农时编制)。


    五、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


    列出该项目财政资金的具体金额及资金的具体用途,按实施进行列出资金使用计划。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措施


    1.成立机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实施小组、技术指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工作职责。


    2.明确分工。项目承担单位、实施单位、依托单位的任务分工。


    (二)管理措施


    1.创新机制。项目在经营模式、运行机制及技术路线经营运行上采取的具体形式和措施。


    2.规范管理。项目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技术管理的具体措施。


    (三)技术措施


    1.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的具体措施。根据主要建设内容取的具体技术措施。


    2.促进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的技术措施。


    3.对当地科技人员培训和对农户普及农机化新技术采取的具体措施。


    4.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探索总结适应当地的机械化生产模式、促进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的工作措施。


    5.借助各种大众传媒平台,推广典型经验,扩大示范效应的工作措施。


    附件2


    2017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材料汇总清单


    一、项目启动材料


    (一)申报书与批复;


    (二)下达项目实施的通知和指导意见;


    (三)实施方案及请示。


    二、建立示范基地相关材料


    (一)项目承担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或者合作单位签订的项目实施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二)示范基地面积证明材料。如项目实施主体租地建设,需有租地合同、协议;如与合作社、承包户共建需有合作社、承包户或村委相关证明;


    (三)示范基地宣传牌相片;


    (四)各大众宣传媒体的宣传资料或电子截图等。


    三、对比试验相关材料


     (一)对比试验方案、验收方案、总结;


    ( 二)对比试验田间记录表、生产成本核算清单、作业相片、验收结果表和专家签字表;


    (三)项目启动前,基地以及辐射区农业机械化生产的现状,包括该类作物生产机具拥有量、技术性能、各环节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 (主要包括耕整、种植、田间管理、灌溉、收获、初加工等环节);生产各环节的成本核算(含人工、农资等投入)。


    四、农机化技术培训相关材料


    (一)下发的培训文件;


    (二)培训签到名册;


    (三)编印的培训资料;


    (四)培训现场相片。


    五、技术总结材料


    (一)工艺流程(包括技术路线等);


    (二)技术要点(包括技术定义和作用效果、技术要求、技术措施等);


    (三)作业规范(包括作业条件、作业要求、作业注意事项等);


    (四)机具配套方案(包括机型、动力、配套的机具数量等)。


    六、形成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七、相关财务凭证


    (一)设置专门会计科目对项目收支进行独立核算的明细分类账账页;


    (二)对应明细分类账填制的记账凭证及原始支出凭证复印件;


    (三)项目收支的财务情况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