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牧网—-中国农牧企业权威性新媒体平台,网站立足于广西,面对中国和东盟,为“三农”提供促销平台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宣传服务、物流服务等,为广西农牧企业搭建及时顺畅的信息交流平台。
关于明确广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相关要求的通知
桂农机推〔2016〕28号
各申报企业:
近期,部分企业在广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申报过程中,对铭牌(标牌)和申报截止日期等提出的疑问和反映的问题较多,经我站向广西农机局请示后,明确如下:
一、关于铭牌(标牌)的要求
从第三批归档申报开始,申报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铭牌(标牌),铭牌(标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 13306-2011《标牌》等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一律不予通过。
(一)材料
机具铭牌(标牌)必须是金属材质,不得采用不干胶标签或塑料材质制作。
(二)固定
必须牢固固定在机具实物上,除塑料部件较多的小型机具外,不得采用粘贴方式固定。
(三)内容
铭牌内容不得空白,字迹要求清晰、排列整齐、且经久耐用,不得采用手写方式标注。铭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且与推广鉴定证书等证明材料一致。
1.商标或品牌、产品名称、型号;
2.发动机标定功率(没有动力的不需标注);
3.主要技术参数;
4.制造厂名称、地址;
5.出厂编号、出厂日期。
(四)照片
申报归档提供的铭牌照片既要体现铭牌实际安装在机具上,又要确保铭牌内容清晰可辨。建议铭牌占整幅照片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左右。
二、关于2016年最后一批归档申报的截止日期
根据《关于公布广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机管〔2016〕37号)的要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最后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5日,在此时间之后申报的产品,2016年内将不进行审核归档。
广西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
2016年7月6日
网站首页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