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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97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广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要达到80%以上。
《意见》指出,2014年广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只有67.3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51个百分点,水稻耕整地、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为95.03%、77.24%,只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而机械化插秧水平仅为20.4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7.56个百分点。此外,我区水稻机械化烘干工作才刚刚起步。因此,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不高已成为制约我区水稻稳产增产进而影响全区粮食安全的重要因素。
《意见》明确了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提高水稻育秧、插秧、烘干、病虫防治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主攻水稻标准化育秧和机插秧,扶持建设稻谷烘干中心,加大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力度。二是加强水稻生产机械化装备建设。明确了50个水稻主产县重点发展大功率、高性能、复式作业、航空作业等机械;非水稻主产县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适应性强、多功能作业、中等功率机械;丘陵山区县重点发展轻便、耐用、低耗的中小型作业机械。三是强化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服务。自治区成立专家组,市县相应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技术指导组开展技术服务;开展主推和关键技术培训,提升农机手操作技能;明确乡镇负责农机推广工作的机构,在“十三五”期间解决乡镇农机推广办公用房建设问题,增加工作经费,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改善工作条件,配备摩托车等农机推广下村交通工具。四是大力推广应用减灾避灾机具与技术措施。组建农机应急作业队伍,推广应用大型、高效植保机械,开展水稻病虫害机械化统防统治,推广应用排涝设备、节水灌溉和小型抗旱设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烘干设备和技术。
《意见》采取了五方面主要措施:一是支持建设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集中育秧中心。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相关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建设水稻式厂化育秧中心、集中育秧中心,重点组织实施水稻育插秧“百千万”工程。二是支持创建全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创建全国和全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三是进一步落实各类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农业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财政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扶持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建设发展。四是改善水稻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机耕道路、农机场库棚、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和烘干中心等纳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农用设施用地范围,在建设用地、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五是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各级财政、国士资源、科技、水利、农业、农机、电力等部门要各其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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