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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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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安全生产工作

时间:2021-06-23 来源: 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作者:李晓俊

  2021年在支队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支队相关科室、大队的大力支持下,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桂林市的实际工作情况,我科室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深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监测,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工作,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实际行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制度建设。

 

  我科室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生产无小事”的观念,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警觉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对待安全生产工作,为了把我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得更好、责任到人,防治互相推诿,提高工作效率,我科室先将具体业务进行划分,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具体事情。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从人员素质上有效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从而促进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监督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7号)要求,我科室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制度,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抽样规范,取样、制样、封样、编号、密封,有效保证样品的唯一性、真实性、安全性。

      

  2021年上半年,一是对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开展日常例行检测工作。二是围绕农产品生产环节,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为重点,定期对我市屠宰场、养殖场、蔬菜生产基地产品进行农残抽样检测。疫情防控以来,全市分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今年上半年,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监督抽样146个,(其中春季果蔬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5个;自治区下达质量安全监督抽检121个)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67个(其中自治区下达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成鱼50个;自治区下达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鱼苗12个;风险监测5个),快速监测121个,合格率达100%;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87个(其中自治区下达质量安全监督抽检57个;风险监测10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20个),快速监测120个,合格率达100%;协助农业部完成畜禽产品风险监测40个。

 

  此外,我科室还协助支队开展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在养殖环节,重点核查养殖档案记录,严防虚假承诺和记录;协助市局安监科开展“五一”节假日期间“三品一标”市场监察,在南城百货、万达城冠超市两个销售场所共检查大米、米酒、豆类、麦片、紫菜、蛋类及牛奶等7类农产品23个品种,随机抽取其中6个品种作为备查。根据产品标签标注信息,登录“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查询相关信息,认真核对,上述农产品6个品种的“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无超期用标、超范围用标、不规范用标和冒用“三品一标”标志等行为;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水产批发市场安全监测,随机抽取6个水产样品进行检测,没有发现药物残留;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动态了解我市屠宰环节中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风险隐患和危害来源,我科室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抽样。目前,猪肉抽检8个,猪肝抽检12个。开展春季果蔬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抽取果蔬样品25批次;协助农业部开展2021年第二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工作,共抽40个样品,种类为猪肉、猪肝、鸡肉、鸭肉、鸡蛋。



 

  三、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发放安全生产材料。

 

  在抽样过程中,我科室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重要意义,指导种植养殖生产经营者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规范用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021年上半年一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30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横幅15条,制作展板3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投稿11篇,通过宣传,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的影响力,提升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健康安全消费意识。

 

  今后我科室将在市局、支队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监管力度,加强源头治理,促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